23.依現行憲法規定,總統並無下列何項職權?
(A)赦免權
(B)全國陸海空軍統帥權
(C)複決憲法修正案
(D)任免官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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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29), C(6211), D(178), E(0) #133393

詳解 (共 7 筆)

#467876

憲法第 35 條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憲法第 36 條 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
 
憲法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憲法第 38 條 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憲法第 39 條 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

       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
 
憲法第 40 條 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
 
憲法第 41 條 總統依法任免文武官員。
 
憲法第 42 條 總統依法授與榮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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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116

c複決憲法修正案是全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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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153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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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010
那我有兩個問題耶?
1.總統不也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嗎? 爲何不能算是有執行複決權? 是因為不能算是以"總統"的名義進行嗎?
2.任免官員是指總統府幕僚和行政院院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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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500

此題問:何者非總統職權 [小範圍-只有身為總統才有權力做的事情]

而複決憲法修正案為公民之參政權 [大範圍-只要符合資格的公民就可進行複決]

總統是公民,所以可以複決憲法修正案,但複決並非屬總統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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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684
憲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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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899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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