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學生犯錯屢勸不聽,老師進行輔導,學生態度表現不佳,老師施以體罰,家長欲進行提告,經正當程序後,老師被記一個大過,下列敘述何者較為正確?
(A)學校的處分太過不近人情,老師負起管教責任應該被肯定
(B)家長應該告誡孩子,因犯錯被體罰是應該的,不可責怪老師
(C)老師應以說理方式輔導學生,而不應採取體罰方式加以處理
(D)學生不該屢勸不聽,經輔導又態度不佳,老師體罰是可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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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3), C(601), D(4), E(0) #34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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