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就我國憲法所保障的自由與權利而言,下列的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所保障之自由與權利以憲法明文列舉者為限
(B)結婚自由不受憲法的保障
(C)憲法第二十一條保障受大學教育的權利
(D)契約自由受憲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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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2), B(41), C(372), D(2307), E(0) #134955

詳解 (共 6 筆)

#348871


(B) 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

惟依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始受保障。

 

(D)司法院釋字第576號解釋所稱之「契約自由」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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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840

憲法第21條保障受國民教育的權利。

憲法第22條保障受大學教育的權利 (概括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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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9402
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大學~~應屬於講學自由,非憲法所規定人民一定要接受的教育制度之義務、保障!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則是指9年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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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8818
大學教育是{22}
(共 1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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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241
請問C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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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649

C是錯在受"大學"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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