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教育基本法」強調教育權力分權化,據此規定下列
何者屬於地方的權限範圍?

(A)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B)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C)國民中小學校長與教師之遴聘

(D)教育經費預算編列與執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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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6), B(57), C(2130), D(132), E(0) #22296

詳解 (共 4 筆)

#4589
第9條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 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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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
國民中小學校長與教師之遴聘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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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

喔喔我看到了~上面說其他權限歸屬於地方=   =這題目問的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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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5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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