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52 歲男性診斷為舌癌第二期,接受病灶切除手術後出院。上週在家中被發現突然無呼吸心跳,送往急診急救後恢復呼吸心跳,插管接呼吸器至加護病房治療,但目前仍未恢復意識。家屬告訴醫師病人上次住院時已簽立拒絕維生醫療意願書,認為現在治療已經違背病人意願,希望醫師立即拔除呼吸器讓病人好走。以下處置何者才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規定?
(A) 此治療已違背病人之意願,可以立即撤除維生醫療
(B) 因病人不符合末期之定義,無法立即撤除維生醫療
(C) 本身為癌症病人且OHCA未恢復意識,預後極差,以立即撤除維生醫療較適當
(D) 尚未召開家庭會議確認其他家屬之意見,無法立即撤除維生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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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942), C(25), D(88), E(0) #3149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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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4686
第 14 條 病人符合下列臨床條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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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3089

末期病患

1.末期病人(八大類含癌症/漸凍人)

(1)癌末漸凍人

(2)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

->不可逆+嚴重症狀+V/S不穩定

(3)其他大腦變質

->不可逆+嚴重症狀+V/S不穩定

->疾病:嚴重中風嚴重腦傷多發性硬化症帕金森氏症亨丁頓舞蹈症

(4)心衰竭

(5)肺疾病

->COPD;AE+休息喘+病況惡化

->Lung fibrosis+休息喘+病況惡化+症狀(惡病質、反覆感染、重度憂鬱

(6)慢性肝病/肝硬化

->必要條件:末期肝病/肝硬化→評估不適合肝移植+合併下列其一

->頑固性腹水

->自發性細菌性腹膜炎

->肝腎症候群

->肝腦病變+坐立不安、昏睡、昏迷

->復發性食道靜脈瘤出血

->多重器官衰竭

->惡病質與消瘦

(7)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S/P HD)

(8)慢性腎衰竭,未明示者

->Uremia近期死亡

->自主意識選擇/不願意治療

->合併:惡病質,惡性腫瘤末期患者,長期用呼吸器)or多重合併症

2.不可逆昏迷

->創傷性腦傷:6個月

->自發性腦傷:3個月

->醫學證據(嚴重腦傷)難恢復意識,由2位神經科醫師評估

3.永久植物人(PVS)

->外傷導致:植物人>6個月(無改善跡象)

4.極重度失智

->CDR≥3分

->FAST>7分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病況or痛苦難受疾病無法治癒+依當時醫療無解決

詳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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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02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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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第7條 不施行心肺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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