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52 歲男性診斷為舌癌第二期,接受病灶切除手術後出院。上週在家中被發現突然無呼吸心跳,送往急診急救後恢復呼吸心跳,插管接呼吸器至加護病房治療,但目前仍未恢復意識。家屬告訴醫師病人上次住院時已簽立拒絕維生醫療意願書,認為現在治療已經違背病人意願,希望醫師立即拔除呼吸器讓病人好走。以下處置何者才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規定?
(A) 此治療已違背病人之意願,可以立即撤除維生醫療
(B) 因病人不符合末期之定義,無法立即撤除維生醫療
(C) 本身為癌症病人且OHCA未恢復意識,預後極差,以立即撤除維生醫療較適當
(D) 尚未召開家庭會議確認其他家屬之意見,無法立即撤除維生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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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942), C(25), D(88), E(0) #3149403
統計: A(27), B(942), C(25), D(88), E(0) #3149403
詳解 (共 2 筆)
#620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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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病患 |
1.末期病人(八大類含癌症/漸凍人) (1)癌末+漸凍人 (2)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 ->不可逆+嚴重症狀+V/S不穩定 (3)其他大腦變質 ->不可逆+嚴重症狀+V/S不穩定 ->疾病:嚴重中風,嚴重腦傷,多發性硬化症, 帕金森氏症,亨丁頓舞蹈症 (4)心衰竭 (5)肺疾病 ->COPD;AE+休息喘+病況惡化 ->Lung fibrosis+休息喘+病況惡化+症狀(惡病質、反覆感染、重度憂鬱 (6)慢性肝病/肝硬化 ->必要條件:末期肝病/肝硬化→評估不適合肝移植+合併下列其一 ->頑固性腹水 ->自發性細菌性腹膜炎 ->肝腎症候群 ->肝腦病變+坐立不安、昏睡、昏迷 ->復發性食道靜脈瘤出血 ->多重器官衰竭 ->惡病質與消瘦 (7)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S/P HD) (8)慢性腎衰竭,未明示者 ->Uremia+近期死亡 ->自主意識選擇/不願意治療 ->合併:惡病質,惡性腫瘤末期患者,長期用呼吸器)or多重合併症 2.不可逆昏迷 ->創傷性腦傷:≥6個月 ->自發性腦傷:≥3個月 ->醫學證據(嚴重腦傷)+極難恢復意識,由2位神經科醫師評估 3.永久植物人(PVS) ->外傷導致:植物人>6個月(無改善跡象) 4.極重度失智 ->CDR≥3分 ->FAST>7分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病況or痛苦難受、疾病無法治癒+依當時醫療無法解決 |
詳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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