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下列何種行為是民法所規定之法定要式行為?
(A)和解契約
(B)消費借貸契約
(C)不動產買賣契約
(D)結婚契約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2), B(420), C(1602), D(3680), E(0) #843395
統計: A(322), B(420), C(1602), D(3680), E(0) #843395
詳解 (共 10 筆)
#1324973
買賣與物權移轉,是兩回事。
買賣是債權,說好即可
物權移轉,才要登記
民法第760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之移轉或設定,應以書面為之。」才為要式
Q:依現行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男女雙方舉辦婚禮後,未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者,其婚姻無效。女方嗣後雖已懷胎或生子,亦同
(B)繼承人拋棄繼承者,雖不負擔被繼承人遺留之債務,但亦不得取得繼承人遺留之財產
(C)不動產買賣,非經當事人訂立書面契約,縱當事人已經口頭合意,亦不生效力
(D)債務人向債權人借款,得由第三人提供房屋設定抵押權擔保該債權
民法第760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之移轉或設定,應以書面為之。」才為要式
Q:依現行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男女雙方舉辦婚禮後,未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者,其婚姻無效。女方嗣後雖已懷胎或生子,亦同
(B)繼承人拋棄繼承者,雖不負擔被繼承人遺留之債務,但亦不得取得繼承人遺留之財產
(C)不動產買賣,非經當事人訂立書面契約,縱當事人已經口頭合意,亦不生效力
(D)債務人向債權人借款,得由第三人提供房屋設定抵押權擔保該債權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1 年 - 10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公務人員、移民行政人員、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_資訊處理、紡織工程、一般行政、機械工程、化學工程、電機工程_四等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7672
*要式契約:終身定期金、兩願離婚契約、人事保證契約、合會、認領、立遺囑、收養、結婚、拋棄繼承、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一年以上之不動產租賃
*非要式契約:保證契約、旅遊契約、和解、訂婚、借貸、承攬、一般保證、合夥、僱傭、動產買賣契約、居間契約、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設定抵押權之債權契約
164
1
#3017749
諾成契&約要物契約&要式契約
諾成契約(口頭承諾就成立):契約的成立,僅需當事人雙方表意一致,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成立要件,例如買賣、租賃、僱傭、贈與等等。
要物契約(有物交付才成立):契約的成立除意思表示外,尚須實行一定的給付,例如使用借貸、消費借貸、寄託、定金、租押金等等。
要式契約(正式才成立):指契約成立須有一定的方式,如不具備法定的方式者,其契約原則上應為無效。例如不動產物權的移轉與設定、兩願離婚之協定、結婚,均應以書面為之。
71
0
#1302864
A、B、C -> 雙方依約定的方式可發生法律關係,「約定要式行為」
D -> 法律明文規定結婚需以一定方式為之,「法定要式行為」
59
1
#1496581
結離,合,認領收養,租賃一年上,法定財產,拋繼,人事保證,終身契
36
0
#1138690
這題是單問契約效力,所以C才不能選吧?
如果C是不動產的移轉,就是要式了吧?
33
1
#1270280
契約以負擔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之義務為標的者,應由公證人
作成公證書。
未依前項規定公證之契約,如當事人已合意為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
變更而完成登記者,仍為有效。C 為約定要式或不要式。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