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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2年 - 112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_移民行政: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16124 | 科目: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_移民行政: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16124

年份:112年

科目: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

24 告訴人不服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提起再議聲請亦遭駁回,按照民國 112 年 6 月 21 日修正公布刑事訴訟法第 258 條之 1,可提出何種救濟?
(A)聲請准許提起自訴
(B)聲請准許交付審判
(C)聲請准許提起公訴
(D)聲請准許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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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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