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我國人甲男、乙女至 A 國度假,並在當地公開宴客結婚。設 A 國關於婚姻之形式要件採儀式婚,
甲乙均具備結婚之實質要件,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甲乙之婚姻是否有效?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相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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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33), B(161), C(62), D(8), E(0) #1915151
統計: A(1133), B(161), C(62), D(8), E(0) #1915151
詳解 (共 6 筆)
#3227123
第46條(婚姻成立要件之準據法)
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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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8764
法律關係
1.成立 : 實質要件->用詞: 成立
形式要件->用詞: 方式
2.效力(得喪變更) : 身分上權利義務
財產上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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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0443
成立:具有婚姻合法無瑕疵之要件。如達法定年齡,無重婚
效力:甲乙婚後依法可得之權利義務,例如冠姓,身份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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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7300
為什麼這題不適用47條?
一直搞不清楚成立跟效力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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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4298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 ➜ 婚姻之實質要件!
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
c.f 第47條 ➜ 身分上效力!
婚姻之效力,依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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