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依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經理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受任人與委任人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前,應有多少日以上之期間,供委任人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並就委任人應填寫之委任人資料表內容,指派登記合格之業務員與委任人充分討論,瞭解委任人之資力、投資經驗、目的需求及交易法令限制等,並提供期貨交易風險預告書、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向委任人告知期貨交易之性質、可能之風險及委任契約內容,並交付全權 委託期貨交易說明書,據以共同議定交易或投資基本方針與交易或投資範圍?
(A)三日以上之期間
(B)五日以上之期間
(C)七日以上之期間
(D)十日以上之期間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針對中華民國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