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依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有關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學生在跨教育階段時,離校前老師要為該生召開轉銜會議
(B)某生為轉學生,轉銜服務資料應於轉入後一個月內接收完成
(C)學生安置新學校後,新學校要為該生召開個別化轉銜計畫會議
(D)學生在跨教育轉銜後,老師應將轉銜資料建置入內政部身心障礙者通報系統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23), B(277), C(241), D(164), E(0) #2340673
統計: A(2023), B(277), C(241), D(164), E(0) #2340673
詳解 (共 6 筆)
#4602869
(B)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
(C)→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個別化轉銜計畫會議
→新安置學校應於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D)老師應將轉銜資料建置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53
0
#4490777
詳細可參照《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原就讀學校應就前項名冊中之高關懷學生,於其畢業一個月前,召開評估會議,評估應否列為轉銜學生。但學生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提前離校或未按時註冊者,應於離校或開學後一個月內為之。
原就讀學校應將經評估為轉銜學生之基本資料,上傳至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現就讀學校於學生入學後,應於入學日起一個月內,逕至通報系統查詢入學學生是否為轉銜學生。
依前項規定確認為轉銜學生者,現就讀學校經評估有必要者,應通知原就讀學校進行資料轉銜;原就讀學校應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將轉銜學生之必要輔導資料及個案輔導資料轉銜表,以密件轉銜至現就讀學校。
8
0
#5811542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