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機關文書進行核決時,有關權責區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初核者係承辦人員
(B)覆核者係承辦人員直接主管
(C)會核者係與本案有關之主管人員
(D)決定者係文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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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 B(39), C(228), D(9), E(0) #3170135
統計: A(38), B(39), C(228), D(9), E(0) #3170135
詳解 (共 2 筆)
#6303168
文書處理手冊三十、陳核應注意事項如下:
( 一 ) 文件經承辦人員擬辦後,應視其性質,依第37 點規定使用 公文夾遞送;如與其他單位有關者並應先行會商或送會。
( 二 ) 文書之核決,於稿面適當位置簽名或蓋章辦理,其權責區分 如下:
1、初核者係承辦人員之直接主管。
2、覆核者係承辦人員直接主管之上級核稿者。
3、會核者係與本案有關之主管人員(如無必要則免送 會)。
4、決定者係依分層負責規定之最後決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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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文書進行核決時,有關權責區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初核者係承辦人員-承辦人員之直接主管。
(B) 覆核者係承辦人員直接主管-承辦人員直接主管之上級核稿者。
(C) 會核者係與本案有關之主管人員
(D) 決定者係文書長-分層負責規定之最後決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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