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據派頓(Parten)觀點,將遊戲分為六類: ①合作規則性遊戲 ②無所事事行為 ③平行遊戲 ④旁觀行為 ⑤單獨遊戲
⑥聯合遊戲,其發展順序為下列何項?
(A)②→④→⑤→③→⑥→①
(B)②→④→⑤→③→①→⑥
(C)④→②→⑤→③→①→⑥
(D)②→④→③→⑤→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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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27), B(225), C(36), D(70), E(0) #2026564
統計: A(827), B(225), C(36), D(70), E(0) #2026564
詳解 (共 3 筆)
#3614009
Parten(1932)依其觀察兒童遊戲狀況分為六個階段:
(1) 無所是事行為(unocuppied behavior ):約在幼兒兩歲之前,到處走動,東張西望或靜坐一旁,沒有作特定的事情。
(2) 旁觀行為(onlooker behavior):當其他的孩子在玩時,幼兒只在一旁觀看,偶而與正在玩遊戲的兒童說話,但沒有參與遊戲。
(3) 單獨遊戲(solitary play):自己一個人玩,不與他人交談,所玩的玩具與其他兒童不同。
(4) 平行遊戲(parallel play):與旁邊的小孩玩相同的玩具和遊戲,但他們並沒有進一步交談。
(5) 協同遊戲(associative play):約在三歲半至四歲半,與其他的兒童玩,但彼此之間沒有共同目標即相互協助,仍以個人為主。
(6) 合作遊戲(cooperative play):約在四歲半之後,與其他的兒童玩,比次之間有分工及相互協助,以達成故同目標(吳幸玲,2003;潘慧玲1992;Goncu,n& Klein,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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