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何者不屬考試院之職權?
(A)公務人員之銓敘
(B)公務人員之懲戒
(C)公務人員之保障
(D)公務人員之退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9), B(4362), C(253), D(298), E(0) #2686706
統計: A(119), B(4362), C(253), D(298), E(0) #2686706
詳解 (共 10 筆)
#4872355
公務人員之保障、撫卹、銓敘、退休。(執行事與法制事項)
口訣:包袱全退
公務人員之考績、級俸、褒獎、任免、升遷(法治事項)
口訣:烤雞包人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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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678657
懲戒為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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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809475
考試院職掌情形分為兩種>>
1. 「法制權」 (屬部分執掌):
「免積極包升」
|||||
任考級褒陞
免績俸獎遷
2. 「法制+執行權」 (屬完全執掌) :
「考銓保退撫」
|||||
考銓保退撫
試敘障休卹
p.s. 5F摩友的"烤"應該是"考績",(考試院掌法制權,執行權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幫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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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762881
考試院的職權是
銓退保撫 (銓敘、退休、保障、撫卹) <=本身事項
烤雞包人蔘 (考試、級俸、褒獎、任免、陞遷) 這邊是考試院之法治事項
而【烤雞包人蔘】基本上由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執行
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 ) 第 6 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 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 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 用。
銓退保撫 (銓敘、退休、保障、撫卹) <=本身事項
烤雞包人蔘 (考試、級俸、褒獎、任免、陞遷) 這邊是考試院之法治事項
而【烤雞包人蔘】基本上由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執行
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 ) 第 6 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 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 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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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3901
(A C D)憲法第83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B)憲法第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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