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8 條之規定,對於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之 大陸地區人民,內政部移民署得採取何種措施?
(A)暫時限制其停留或居留資格,並進行相關調查
(B)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 得強制出境
(C)內政部移民署只得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D)內政部移民署只能約談和告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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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33), C(14), D(3), E(0) #3517409

詳解 (共 1 筆)

#6604937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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