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下列那些行為違反藥事法之規定? ①中藥販賣業者,兼售西藥指示藥 ②醫院無醫師處方,自行採購藥品 ③藥商將藥品供應非藥局、非藥商及非醫療機構使用
(A)僅①②
(B)僅①③
(C)僅②③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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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2095), C(90), D(462), E(0) #442745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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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藥事法§51西藥販賣業者,不得兼售中藥;中藥販賣業者,不得兼售西藥。但成藥不在此限。

 

③ 藥事法§49藥商不得買賣來源不明或無藥商許可執照者之藥品或醫療器材。

藥事法行細§33→本法第49條所稱不得買賣,包括不得將藥物供應非藥局、非藥商及非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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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2136

①中藥販賣業者,兼售西藥指示藥成藥

 

②醫院無醫師處方,自行採購藥品

採買事項由醫院"藥事委員會"決議。

(有處方才採購就來不及調劑了,醫院都會備有一定的庫存量)

 

③藥商將藥品供應非藥局、非藥商及非醫療機構使用

"供應",就是supply,買賣的意思,不包含藥物樣品以及藥物贈品,買賣行為僅限藥局,藥商,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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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2140


藥事法第 50 條
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同業藥商之批發、販賣。
二、醫院、診所及機關、團體、學校之醫療機構或檢驗及學術研究機構之購買

三、依中華藥典、國民處方選輯處方之調劑。
前項須經醫師處方之藥品,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就中、西藥品分別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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