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依據藥事法應辦理之登記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A)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
執照後,方准營業
(B)製造、輸入藥品,應將其成分、規格、性能、製法之要旨,檢驗規格與方法及有關資料或
證件,連同原文和中文標籤、原文和中文仿單及樣品,並繳納費用,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
關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C)藥商僱用之推銷員,應由該業者向當地之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登記後,方准執
行推銷工作
(D)藥物製造工廠或場所之設備及衛生條件,應由工業主管機關檢查,符合藥物製造工廠設廠
標準後,始予核准藥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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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7), B(146), C(191), D(3182), E(0) #626648
統計: A(267), B(146), C(191), D(3182), E(0) #626648
詳解 (共 9 筆)
#140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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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廠 |
製造許可 |
檢查工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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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或核准變更登記 |
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或核准變更登記 |
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規範 或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之藥物製造許可 |
硬體+衛生 |
軟體+衛生 |
藥品後續追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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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
地方工業 |
地方衛生 |
中央衛生 |
地方衛生+工業 |
中央衛生 |
中央衛生檢查 +(地方衛生+工業)派員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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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 |
X |
X |
中央衛生 |
中央衛生 |
中央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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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0
#2807435
本辦法依藥事法第七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第3條
國產藥物製造業者,其硬體設備及衛生條件,應符合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第二編及工廠管理輔導法之規定,並由工業主管機關及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檢查之;其軟體設備及衛生條件,應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規定,並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第四條或第六條規定檢查之。
(D)沒有寫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69
0
#4155095
依照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去設立藥物製造工廠
依照工廠管理輔導法,辦理工廠登記 (直轄/縣市工業主管機關)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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