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有關警察行使職權執行程序與措施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警察行使職權,為使人民確信執法行為之適法性,有告知事由之義務。
(B)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行使職權,應於店招標示之營業時間為內為之
(C)警察實施身分查證之措施,執行過程需有明顯事實足認被臨檢人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方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D) 警察人員行使職權,未著制服亦未出示服務證件,人民有權拒絕警察人員行使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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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應該是B,第六條立法理由(四):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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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25.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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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理由(一)警察行使職權,為執行公...
私人筆記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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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警職法4: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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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以實際營業時間為主 C、 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