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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信託法規與自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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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1 期信基金銷售人員-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2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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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1 期信基金銷售人員-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21986 |
科目:
期貨信託法規與自律規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1 期信基金銷售人員-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21986
年份:
104年
科目:
期貨信託法規與自律規範
26. 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所經理全部期貨信託基金投資於任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任一期貨信託基金之受益權單位總數,不得超過被投資基金已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之多少比率?
(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十五
(D)百分之二十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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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Long Stock
B1 ·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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