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規定,關於衍生性金融商品部位之評價頻率,銀行應依照部位性質分別訂定;其為交易部位者,應以即時或每日市價評估為原則;其為銀行本身 業務需要辦理之避險性交易者,至少多久評估一次?
(A)每週
(B)每月
(C)每季
(D)每半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2), B(1239), C(191), D(154), E(0) #3188954

詳解 (共 2 筆)

#6218591
第11條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對於風險之辨識、衡量、監控及報告等程序落實管理,並應遵循下列規定辦理:
一、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應經適當程序檢核,並由高階管理階層及相關業務主管共同參考訂定風險管理制度。對風險容忍度及業務承作限額,應定期檢討提報董(理)事會審定。
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交易及交割人員不得互相兼任,銀行應設立獨立於交易部門以外之風險管理單位,執行風險辨識、衡量及監控等作業,並定期向高階管理階層報告部位風險及評價損益。
三、關於衍生性金融商品部位之評價頻率,銀行應依照部位性質分別訂定;其為交易部位者,應以即時或每日市價評估為原則;其為銀行本身業務需要辦理之避險性交易者,至少每月評估一次
13
0
#6026456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
(共 92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