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幾日內為之?
(A)二十日
(B)三十日
(C)四十日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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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6), B(2764), C(45), D(195), E(0) #131915

詳解 (共 10 筆)

#236834
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三十日內為之。
但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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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5428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87條(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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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197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73 條罷免案之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 書次日起六十日內為之。但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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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965
以前是三十日內現在改為二十-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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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321
公職人員:30日
總統副總統: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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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792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2 月 14 日
 

87

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二十日起至六十日內為之,該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應同時舉行投票。但被罷免人同時為候選人,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六十日內單獨舉行罷免投票。


因法規修正,請阿摩將(B)三十日(B)以上皆是 其正確答案不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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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484
原本題目:26.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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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322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87條(罷免案之投票)

  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二十日起至六十日內為之,該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時,應同時舉行投票。但被罷免人同時為候選人時,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六十日內單獨舉行罷免投票。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73 條

罷免案之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

書次日起六十日內為之。但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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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10
總統是60日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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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9517
所以答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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