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受僱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著作人原則上為僱用人,但得以契約約定為受僱人
(B)如契約約定僱用人為著作人,其著作財產權歸受僱人享有
(C)當事人得以契約約定著作財產權歸僱用人享有
(D)受僱人為公務員時,著作財產權一律歸屬僱用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63), B(661), C(2670), D(143), E(0) #190102
統計: A(763), B(661), C(2670), D(143), E(0) #190102
詳解 (共 10 筆)
#165382
(A)著作人原則上為受聘人,但得以契約約定為出資人----著作權法第12條第一項
(B)如契約約定受僱人為著作人,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著作權法第11條第二項
(D)著作權法第11條第二項+第三項
35
44
#270633
| 第 11 條 |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 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 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
26
0
#488342
★依據受僱人與僱用人間著作權力範圍可知:
1職務上完成著作,原則上以該受僱者為著作人;財產權歸僱用人
2但.契約約定以僱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3受僱人包含公務員
16
6
#1091604
最佳解的a選項法條錯了 題目是在問受僱人,不是受聘人 a選項應該為: 著作人原則上為受僱人,但得以契約約定為僱用人
12
0
#758665
唱片公司旗下簽約的歌手,在僱傭關係存在期間內創作歌曲(巫啟賢和劉文正一案):
作詞作曲:巫啟賢
財產權:劉文正
巫離開劉的公司後將之前的創作另作專輯發售大賣被告,後來巫啟賢敗訴
12
2
#165362
著作權法第11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9
0
#691688
法條的意思是,沒約定的話,著作財產權歸僱用人所有
但是,契約還是可以約定著作財產權歸僱用人享有
6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