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意圖使廠商不為投標、違反其本意投標,或使得標廠商放棄得標、得標後轉包或分包,而施強暴、脅迫、藥劑 或催眠術者?
(A)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B)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C)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D)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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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5), C(2), D(0), E(0) #257100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9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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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政府採購法 修正日期: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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