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有關 108 課綱在國中第四學習階段的規定,以下何者正確:
(A)為落實素養導向課程之理念,第四學習階段之自然科學、社會、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等均採領域教
學,不得實施分科教學。
(B)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領域內科目可於不同年級彈性開設不同科目,不必每個科目學生在每學期都
學習,但領域學習總節數應維持,不得減少。
(C)部定各領域課程以領域學科知識系統為主,跨科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之學習內容,則由學校的校訂彈性課
程實施。
(D)國民中學得視學校資源,於部定課程或校訂課程中安排以英語以外的第二外語供學生選習,惟至多每週 2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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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5), B(2350), C(1011), D(262), E(0) #3112010
統計: A(85), B(2350), C(1011), D(262), E(0) #3112010
詳解 (共 6 筆)
#5837239
(1)領域學習課程
①學校需依照上表各領域及彈性學習的學習節數進行課程規劃。每節上課時間國民小學 40 分鐘,國民中學 45分鐘。但各校得視課程實施及學生學習進度之需求,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彈性調節每節分鐘數與年級、班級之組合。
②在符合教育部教學正常化之相關規定及領域學習節數之原則下,學校得彈性調整或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數,實施各種學習型式的跨領域統整課程。跨領域統整課程最多佔領域學習課程總節數五分之一,其學習節數得分開計入相關學習領域, 並可進行協同教學。
③每週僅實施1節課的領域/科目(如第二學習階段的英語文與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 除了可以每週上課1節外,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可以隔週上課2節、隔學期對開各2節課的方式彈性調整。
④英語文於第二學習階段每週1節課,若學校在實際授課安排上有困難,在不增加英語文第二、三學習階段總節數的前提下,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可合併於第三學習階段實施。上述實施方式,將同時增加第二學習階段彈性學習課程節數1節,減少第三學習階段彈性學習課程節數1節。
⑤第四學習階段之自然科學、社會、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等領域,均含數個科目,除實施領域教學外,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亦得實施分科教學,同時可在不同年級彈性修習不同科目,不必每個科目在每學期都修習,以減少每學期所修習的科目數量,但領域學習總節數應維持,不得減少。
⑥教師若於領域學習或彈性學習課程進行跨領域/科目之協同教學,提交課程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其協同教學節數可採計為教師授課節數,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⑦領域課程綱要可以規劃跨科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之學習內容,發展學生整合所學運用於真實情境的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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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2269
學生學年度內上什麼, 何時上, 由課發會決議, 但領域的總節數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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