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之規定,期貨信託基金從事店頭市場期貨交易之敘述,下列何者不
符合規定?
(A)總風險暴露包含為規避未來交割之匯率風險而承作之外匯期貨交易
(B)原則上不得超過本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C)期貨信託事業運用對不特定人所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從事期權契約賣出交易時,應有適足擔保
(D)應確保取得交易之公平或合理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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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7), B(118), C(66), D(12), E(0) #2984994
統計: A(407), B(118), C(66), D(12), E(0) #2984994
詳解 (共 2 筆)
#5671373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從事店頭衍生性商品之總風險 暴露計算標準
總風險暴露以交易所生最大可能之損失為衡量標準,不包含為規避未來交割之匯率風險而承作之外匯店頭衍生性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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