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防火構造建築物無法區劃分隔部分,以具 1 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板自成 1 個區劃者,不受樓地板面積每 1500 平方公尺作一區劃之限制,不包括下列何種用途建築物?
(A)工廠類生產線部分
(B)體育館
(C)電影院的美食街
(D)零售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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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3), B(63), C(237), D(21), E(0) #3349496

詳解 (共 3 筆)

#6307074
(A) 工廠類生產線部分 (B) 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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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章|建築物之防火

第79-1條
防火構造建築物供左列用途使用,無法區劃分隔部分,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區劃者,不受前條第一項之限制:
一  建築物使用類組為 A-1 組或 D-2 組之觀眾席部分。
二  建築物使用類組為 C類 之生產線部分、 D-3 組或 D-4  組之教室、體育館、零售市場、停車空間及其他類似用途建築物。

使用類組 內容
A-1
  1. 戲(劇)院、電影院、演藝場、歌廳、觀覽場等類似場所。
  2. 觀眾席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下列場所:體育館(場)及設施、 音樂廳、文康中心、社教館、集會堂(場)、社區(村里)活動中心等類似場所。
C 供儲存、包裝、製造、修理物品之場所。
D-2
  1. 會議廳、展示廳、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水族館、科學館、陳列館、資料館、歷史文物館、天文臺、藝術館等類似場所。
  2. 觀眾席面積未達二百平方公尺之下列場所:體育館(場)及設施、音 樂廳、文康中心、社教館、集會堂(場)、社區(村里)活動中心等類似場所。
  3. 觀眾席面積未達二百平方公尺之表演館(場)(不提供餐飲及飲酒服務)
D-3 小學教室、教學大樓等相關教學場所。
D-4 國中、高中、專科學校、學院、大學等之教室、教學大樓等相關教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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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解析 一般來說,防火構造的建築物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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