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別: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114844
年份:112年
科目: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27 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臺灣地區公務員,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其
所屬各級機關未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員,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但一定職等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不在此限。請問「一定職等」為:
(A)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
(B)簡任第九職等及警監四階
(C)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三階
(D)簡任第九職等及警監三階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