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依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下列學生何者需要為其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甲、資優班學生
乙、普通班之低成就學生
丙、特教班之智能障礙學生
丁、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
(A)甲乙
(B)甲丁
(C)乙丙
(D)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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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99), C(66), D(5619), E(1) #37914
統計: A(22), B(99), C(66), D(5619), E(1) #37914
詳解 (共 7 筆)
#446230
資賦優異學生→個別化輔導計畫
特殊教育法第36條
(訂定資賦優異學生之個別輔導計畫)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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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828
學前主要是IF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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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902
IEP應該有包含學前,特教法裡的"發展遲緩"類別就是針對學前的學生
雖是身心障礙生,但若不影響學習或無特殊教育服務需求者,仍為非特教生(須經鑑輔會認定),因此無提供特教服務(所以不會有IEP),但相關社會福利不會受影響。
雖是身心障礙生,但若不影響學習或無特殊教育服務需求者,仍為非特教生(須經鑑輔會認定),因此無提供特教服務(所以不會有IEP),但相關社會福利不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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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368
是身心障礙學生就是特殊教育服務的對象嗎?
如果不是,那就不需要為其擬定IEP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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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65
請問~個別化教育化沒有包含"學前"身障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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