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保本型外幣組合式商品結構為:
(A)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期貨
(B)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遠期契約
(C)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選擇權
(D)外幣定期存款+買入外幣選擇權
統計: A(6), B(26), C(131), D(688), E(0) #3437960
詳解 (共 3 筆)
保本型商品的核心邏輯是:本金保住(定存)+利息去賭(買入選擇權)。買入選擇權的最大風險是固定的(權利金),符合「保本」的要求;賣出選擇權則面臨無限風險,因此不保本。
「保本型」商品的核心結構,是將大部分的資金投入一個無風險或極低風險的工具,以確保到期時本金(或約定比例的本金)能夠被完整取回。然後,再利用少部分的資金(通常是無風險工具所產生的利息)去博取更高的潛在收益。
我們來拆解這個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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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固定收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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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題目中,「外幣定期存款」 扮演了這個角色。銀行會拿走你投入的大部分本金(例如 95% 或 98%),去做定存。到期時,這筆定存的「本金+利息」加起來剛好會等於你原始投入的 100% 本金。這就達成了「保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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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取收益(衍生性商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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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少部分資金(例如 2% 或 5%),也就是銀行拿去「保本」後剩下的錢,會被用來操作衍生性商品,以博取連結標的(如匯率、股價)上漲或下跌所帶來的超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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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買入外幣選擇權 (Buy Option): 這是最常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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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是「買入」? 因為「買方」的最大損失是固定的(就是你支付的「權利金」),但潛在獲利是無限(或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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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方式: 銀行用那 2% 的資金去買入一個選擇權。如果市場走勢看對了,這個選擇權會變得很值錢,你就賺到了超額報酬;如果看錯了,最慘的情況就是這個選擇Kawa(權利金)歸零,你損失了 2% 的資金,但因為定存部分會把本金補回來,所以你還是「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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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賣出外幣選擇權 (Sell Option): 這是高風險、不保本結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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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的獲利是固定的(收到的權利金),但潛在損失是無限的。這完全違背了「保本」的概念,因此 (C) 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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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期貨或遠期契約: 這些是「承諾」而非「權利」。它們通常具有高度槓桿,且需要履約,風險難以控制在固定範圍內(不像買入選擇權那樣,最大損失就是權利金),因此不適合用來建構「保本」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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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型外幣組合式商品的基本架構是將外幣定存利息拿來支付選擇權費用,以買入外幣選擇權的方式參與匯率上漲或下跌機會,且本金 100% 保本,因此選擇的是 買方身份,不是賣出選擇權。
選項 (C) 賣出選擇權,屬於「加值型雙元貨幣產品」的結構,並非保本型。
- 保本型外幣組合式產品:投資本金加上買入連結其他外幣(美元、歐元、澳幣、紐幣)之匯率選擇權,如:ONE TOUCH/NO TOUCH(觸及達成/不觸及達成)。原投資本金受100%保障,最大損失即投資本金之資金運用收益,而潛在收益可能相對提高。
- 加值型雙元貨幣產品:投資本金加上賣出連結其他外幣(美元、日圓、歐元、澳幣、紐幣)之匯率選擇權,收入為投資本金之資金運用收益加上權利金收入。本產品年收益率高,但匯率走勢不如預期時,投資本金可能被轉為弱勢貨幣,需承擔投資本金幣別兌換為其他外幣之匯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