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下列哪一個法律在 102 年 12 月 11 日修正公布,明訂學生之學習權、
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
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A) 國民教育法
(B) 教育基本法
(C) 師資培育法
(D) 教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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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9), B(1587), C(16), D(24), E(0) #2030390
統計: A(359), B(1587), C(16), D(24), E(0) #2030390
詳解 (共 4 筆)
#3817597
教育基本法主要意涵
(一)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 (二)確定教育的主軸、方向與精神。
(三)強調人民本身才是教育的主體。 (四)以法律為前提,提供法源及公平救濟管道。
(五)國家、教師、父母共同負起教育協助義務。
(一)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 (二)確定教育的主軸、方向與精神。
(三)強調人民本身才是教育的主體。 (四)以法律為前提,提供法源及公平救濟管道。
(五)國家、教師、父母共同負起教育協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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