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以下何者係得免經催告程序,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之登記?
(A)非由檢察官聲請之死亡宣告
(B)更正登記
(C)撤銷登記
(D)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之廢止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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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3), B(47), C(33), D(1874), E(0) #146830
統計: A(153), B(47), C(33), D(1874), E(0) #146830
詳解 (共 4 筆)
#1492134
戶籍法
第48條之1(免經催告,戶政事務所可逕為戶籍登記之項目)
下列戶籍登記,免經催告程序,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
一、死亡宣告登記。
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廢止戶籍登記。
三、撤銷前款登記之撤銷戶籍登記。
四、撤銷中華民國國籍之撤銷戶籍登記。
五、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之撤銷戶籍登記。
六、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之廢止戶籍登記。
一、死亡宣告登記。
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廢止戶籍登記。
三、撤銷前款登記之撤銷戶籍登記。
四、撤銷中華民國國籍之撤銷戶籍登記。
五、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之撤銷戶籍登記。
六、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之廢止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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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8322
依戶籍法第48條第3項但書之規定,由檢察官聲請死亡宣告、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之廢止戶籍登記,得免經催告程序,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
(A)非由檢察官聲請之死亡宣告(例如由利害關係人聲請之死亡宣告),仍需經過催告程序。
所以(B)(C)都須經催告程序,故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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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581
應該 B D 都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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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660
更正登記要先催告才可逕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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