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有關鐵路運轉中發生之事故及異常事件之調查,下列何者錯誤?
(A)交通部已啟動調查者,鐵路機構應蒐集資料配合提供,並不需要另外再進行內部調查研究發生原因
(B)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啟動調查者,鐵路機構及相關人員應配合調查
(C)交通部(現為交通部鐵道局)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均可能針對鐵路行車事故事件進行調查,惟其調查目的不同
(D)交通部(現為交通部鐵道局)應視調查需要,請鐵路機構或相關行車人員說明,及配合提出行車紀錄、設施、設備等相關 資料及物品
(A)交通部已啟動調查者,鐵路機構應蒐集資料配合提供,並不需要另外再進行內部調查研究發生原因
(B)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啟動調查者,鐵路機構及相關人員應配合調查
(C)交通部(現為交通部鐵道局)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均可能針對鐵路行車事故事件進行調查,惟其調查目的不同
(D)交通部(現為交通部鐵道局)應視調查需要,請鐵路機構或相關行車人員說明,及配合提出行車紀錄、設施、設備等相關 資料及物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871), B(24), C(65), D(40), E(0) #2937570
統計: A(2871), B(24), C(65), D(40), E(0) #2937570
詳解 (共 2 筆)
#5588563
第 56-5 條
(A)鐵路機構對於鐵路運轉中發生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應蒐集資料及調查研究發生原因,採取適當之預防及改進措施,備供交通部鐵道局查驗。
鐵路機構應根據前一年度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結果,於每年第一季結束前,向交通部鐵道局提出當年度安全管理報告;其報告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鐵路機構營運之安全理念及目標。
二、安全管理之組織架構及實施方式。
三、為確保及提升營運安全所採取或擬採取之措施。
四、事故與異常事件之檢討及預防措施。
五、其他與營運安全有關之重要事項。
鐵路機構就其營運列車之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之紀錄,應有效保存;其保存之項目、期限及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B、C)鐵路機構及相關人員另應依運輸事故調查法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調查。
第 56-6條
(C)交通部鐵道局應就鐵路運轉中發生之事故及異常事件進行檢討。
非屬運輸事故調查法所認定重大運輸事故之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交通部鐵道局認有必要者,得就其事實及原因進行調查。
交通部鐵道局對前二項檢討或調查結果,如認有應改進事項者,應命鐵路機構限期改善,並列管追蹤;其違失事項涉及違反本法規定者,依法裁處;其違反鐵路機構內部規定者,得命鐵路機構對其內部相關人員究責、懲處或其他必要處置。
鐵路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配合(D)交通部鐵道局檢討或調查需要,提出說明、相關紀錄、設施、設備、資料或物品,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交通部鐵道局應建置鐵路安全報告系統提供鐵路從業人員提報,其建置不以處分或追究責任為目的,且對報告者身分及資料來源保密,以避免重大事故發生。
其(C)選項之調查目的,交通部以追究為目的,而安全調查的目的旨在避免類似事故之再發生,不 以處分或追究個人責任為目的。
※來源 : 政府將成立獨立調查重大運輸事故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維護全民行的安全-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ttsb.gov.tw)
其(C)選項之調查目的,交通部以追究為目的,而安全調查的目的旨在避免類似事故之再發生,不 以處分或追究個人責任為目的。
※來源 : 政府將成立獨立調查重大運輸事故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維護全民行的安全-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ttsb.gov.tw)
2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