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依姓名條例規定,申請更改姓名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法律效力自何時生效?
(A)自戶籍登記之日起,發生效力
(B)自完成戶籍登記之日 3 日後,發生效力
(C)自完成戶籍登記之日後 1 個月,發生效力
(D)自完成戶籍登記之日後 2 個月,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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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1), B(8), C(2), D(1), E(0) #3311291
統計: A(491), B(8), C(2), D(1), E(0) #3311291
詳解 (共 3 筆)
#6268343
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姓名條例中關於更改姓名效力生效時間的規定,相關法源依據為姓名條例第 14 條。
姓名條例第 14 條:「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或更正本名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戶籍登記之日起,發生效力。」
根據上述法條,申請更改姓名(包含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等),除非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否則其法律效力自戶籍登記之日起生效。
各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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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自戶籍登記之日起,發生效力: 符合姓名條例第 14 條的規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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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自完成戶籍登記之日 3 日後,發生效力: 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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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自完成戶籍登記之日後 1 個月,發生效力: 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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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自完成戶籍登記之日後 2 個月,發生效力: 無此規定。
結論:
依姓名條例第 14 條規定,申請更改姓名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法律效力自戶籍登記之日起生效。
因此,答案是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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