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企業主有三個小孩分別為甲、乙、丙。為避免家族內部爭奪繼承權,因此先成立股權控管信
託並由企業主移轉信託財產,信託受益人僅為甲與丙,並安排甲為接班人。有關企業主之
規劃方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此為他益信託
(B)可在信託契約中訂定企業主往生後,由甲擁有股權控制權
(C)此信託沒有考慮乙之遺產特留分,恐會有侵害特留分之疑慮
(D)此信託可避免在企業主突然過世時,企業出現無人決策之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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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42), C(77), D(13), E(0) #3334699
統計: A(4), B(42), C(77), D(13), E(0) #3334699
詳解 (共 2 筆)
#6894794
(C)辦理信託需將財產移轉給受託人,就不再屬於委託人所有,委託人身故後自然也不會列入遺產,就無所謂特留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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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3394
解析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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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此為他益信託:
- 正確。信託受益人僅為甲與丙,且安排甲為接班人,符合他益信託的特徵,即信託利益歸屬於特定第三人,而非委託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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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可在信託契約中訂定企業主往生後,由甲擁有股權控制權:
- 正確。信託契約可設計為在企業主過世後,甲獲得對公司股權的控制權,以確保企業的順利過渡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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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此信託沒有考慮乙之遺產特留分,恐會有侵害特留分之疑慮:
- 錯誤。在家族企業傳承中,若信託未考慮其他子女(如乙)的法定繼承權或特留分,可能引發法律爭議。特留分是法律保障子女最低繼承權益的規定,忽視可能導致侵害特留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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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此信託可避免在企業主突然過世時,企業出現無人決策之空窗期:
- 正確。透過股權控管信託,企業主可指定接班人,確保在其過世後,企業有明確的決策者,避免經營權真空。
結論:
選項 (C) 的敘述錯誤,因為未考慮乙的遺產特留分可能導致法律爭議。因此,正確答案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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