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衛生福利部發函至教育部時,應於文中稱對方為何?
(A)大部
(B)貴部
(C)鈞部
(D)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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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321), C(35), D(7), E(0) #2409459
統計: A(28), B(321), C(35), D(7), E(0) #2409459
詳解 (共 2 筆)
#5527858
對有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對下級稱「貴」;下級對上級稱「鈞」;自稱「本」。
對無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稱「大」;平行稱「貴」;自稱「本」。
機關對人民稱「先生」、「女士」或通稱「君」、「臺端」;對團體稱「貴」,自稱「本」。
行文數機關或單位時,如於文內同時提及,可通稱為「貴機關」或「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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