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88年 - 88 專技特考_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相關法規概要#125289
年份:88年
科目:專技◆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
29 共有人出售其應有部分予第三人時,他共有人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應於接到 出賣通知後多少日內表示? (A)三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