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專責報關人員:關務法規概要#127467
年份:114年
科目:關務法規
29 關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課徵關稅之進口貨物,發現損壞或規格、品質與原訂合約規定不符,由國外廠商賠償或調換者,該項賠償或調換進口之貨物,免徵關稅。但以在原貨物進口之翌日起幾個月內申請核辦,並提供有關證件,經查明屬實者為限? (A) 1 個月 (B) 2 個月 (C) 3 個月 (D) 4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