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99年 - 99-3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等船長:航運業務#112667 | 科目: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9年 - 99-3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等船長:航運業務#112667

年份:99年

科目: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

29. 「2004年約安規則」中有關船員薪津與給養費之下列敘述, 何者為非 ?
(A) 可列計為共同海損情況時,因駛入避難港或地方 ,或折返裝載港或地方,而致航程延長期間所合 理發生船員薪津與給養品,及所 耗燃料及供應品 ,得列計為共同海損
(B) 當船舶因意外、 犧牲或其他為共 同安全所須之非常情況,而應駛 入或受阻於任何 港口或地方時, 其船長與海員等於船舶在港或地方延長停泊,至船舶已準備繼續航程為止之額外 期間,合理所生薪津與給付,得列計為共同海損
(C) 裝載港或地方發現船舶毀損,而航程中未生任何 與此損害有關之意外或其他情況者,則於修理該 發現毀損而額外延長時間,船長與海員等之薪津 與給養,及所耗燃料及供應,得列計為共同海損
(D) 為了船舶維修支付船長與海員等之逾時加班費, 不得列計為共同 海損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7139009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考察的是「200...
(共 69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