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關於消滅時效完成後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債務人不知債權已罹於消滅時效而為承認,生中斷時效之效力
(B)債務人於債權已罹於消滅時效後,拋棄其時效利益者,係違反不得預先拋棄時效利益之強行規定
(C)債務人知債權已罹於消滅時效而為承認,則債務人不得為消滅時效之抗辯
(D)債務人不知債權已罹於消滅時效而為承認,則債務人不得為消滅時效之抗辯
統計: A(130), B(47), C(612), D(195), E(0) #3036111
詳解 (共 6 筆)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61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債務人於時效完成後對於債務所為之承認,須債務人明知時效完成之事實,仍以契約承認該債務,而為拋棄時效利益之明示或默示意思表示者,始足當之。次按對於已取得執行名義之債務,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開始強制執行,或不聲請強制執行,其時效視為不中斷(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61號民事判決要旨)。
➜➜➜?構成要件:(①②③都要具備)
①債務人明知時效完成之事實, (我知道我欠你這筆錢很久了)
②仍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書面或口頭)
③而為拋棄時效利益之明示或默示意思表示者 (我會還你)
?本題:
3 下列關於消滅時效完成後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債務人不知債權已罹於消滅時效而為承認,生中斷時效之效力
(B) 債務人於債權已罹於消滅時效後,拋棄其時效利益者,係違反不得預先拋棄時效利益之強行規定
(C) 債務人知債權已罹於消滅時效而為承認,則債務人不得為消滅時效之抗辯
(D) 債務人不知債權已罹於消滅時效而為承認,則債務人不得為消滅時效之抗辯
⭐️詳解:
債務人不知債權已罹於消滅時效而為承認 (而且也沒有②③ )➜ =債務人非明知時效完成之事實 (我不知道超過15年可以不用還錢)
➜如果他還沒去做還錢的動作 :(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但是原本的債權還在, 還是可以被受償)
➜➜➜不生中斷時效之效力(選項A是錯的)
➜➜➜ 債務人得為消滅時效之抗辯 =144I(選項D是錯的)
如果他傻傻去做還錢的動作 :(144 II)
那還錢就有效 , 不能再說自己不知道有消滅時效這東西可以主張而請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