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車輛管理手冊當中,何者不屬於駕駛人應負責任的相關理由?
(A) 照規定依減低速度之處,仍以高速度行駛者
(B) 遇有應行避讓之情形,而不為減速或停車之措施者
(C) 不照規定會車或超車者
(D) 夜間或風沙迷霧開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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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35), C(44), D(1245), E(0) #1528839

詳解 (共 3 筆)

#1624694
原本題目:

3. 車輛管理手冊當中,何者不屬於駕駛人應負責任的相關理由?(A) 照規定依減低速度之處,仍以高速度行駛者 (B) 遇有應行避讓之情形,而不為減速或停車之措施者 (C) 不照規定會車或超車者 (D) 夜間或風沙迷霧開燈者

修改成為

3. 車輛管理手冊當中,何者不屬於駕駛人應負責任的相關理由?(A) 照規定依減低速度之處,仍以高速度行駛者 (B) 遇有應行避讓之情形,而不為減速或停車之措施者 (C) 不照規定會車或超車者 (D) 夜間或風沙迷霧開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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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3886

四十二、汽車肇事依當地汽車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或司法機關最後判決認定之事實,有關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追究其行政責任:
(三)其屬駕駛人應負之責任者:
1.車輛無故駛出行車路線,並未顯示燈光者。
2.照規定應減低速度之處,仍以高速度行駛者。
3.遇有應行避讓之情形,而不為減速或停車之措施者。
4.不照規定會車或超車者。
5.夜間或風沙迷霧不開燈者。
6.交助手或旁人開車者。
7.下坡時關閉電門,用空檔行駛者。
8.拖帶車輛,不顧被拖車輛之危險者。
9.酒後、患病,或精神不振勉強駕駛者。
10.見老幼殘廢,不及走避,而不為減速或停車之措施者。
11.過鐵路平交道,應停車查看而未停車者。
12.其他應注意事項而未注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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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693
原本答案為99,修改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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