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銀行法規定,銀行得對下列何者為消費性貸款以外之無擔保授信?
(A)該銀行負責人之配偶
(B)持有該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之個人股東
(C)該銀行辦理保管箱業務職員之配偶
(D)該銀行辦理授信職員之伯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8), B(444), C(1555), D(364), E(0) #1709799

詳解 (共 4 筆)

#3799482
銀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銀行不得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三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無擔保授信。


24
0
#4560747

(B)持有該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之個人股東 = 持股大於1%為【主要股東】,不可辦理

(C)該銀行辦理保管箱業務職員之配偶>>並非辦理授信之職員,故可辦理無擔保授信

(D)該銀行辦理授信職員之伯父>>為辦理授信之職員,不可辦理

19
0
#2565877
 銀行法第三十二條:銀行不得對其持有實收...
(共 29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5206638
有以下條件,銀行不可做無擔保授信:1.持...
(共 6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101677
未解鎖
銀行不得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三以上...
(共 16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