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風對來發看不順眼,竟於放學後私自將來發鎖在教室內,一天之後才讓他回家, 大風已觸犯刑法302 條的
(A)傷害罪
(B)強制罪
(C)妨害自由罪
(D)誹謗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9), B(610), C(14933), D(15), E(0) #127656

詳解 (共 8 筆)

#545710
題幹有誤,真正的刑法並沒有「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宜更改為:
(C)妨害自由罪
 才符合我國憲法實情。
11
0
#105459

名  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01 26

 

302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8
0
#347084

我按Cㄝ

3
0
#268314

我的手真的殘的不輕
2
0
#807477
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2
1
#160639
夜市人生!!
2
0
#682304
好怪的答案
1
0
#701167
建議修改選項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