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檔案之保存,應自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
民最後一次入國(境)之日起算,保存幾年?
(A)無年限之限制,由內政部移民署自行決定
(B)20 年
(C)30 年
(D)50 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38), B(2215), C(243), D(83), E(0) #1357944
統計: A(538), B(2215), C(243), D(83), E(0) #1357944
詳解 (共 7 筆)
#1438817
生物特徵>指紋 保存20年 入出國資料>入出國過查驗台的紀錄 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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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114
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18:
入出國及移民署基於入出國管理之目的,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入出國資料,並永久保存。
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檔案應自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最後一次入國(境)之日起算,保存二十年。
請問,差在那?兩個都依入移法授權訂定,還是只能依題目敘述文字來選?
請問,差在那?兩個都依入移法授權訂定,還是只能依題目敘述文字來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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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031
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管理及運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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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152
生物識別資料的指紋,跟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辦法第5條:「指紋資料庫應永久保存」的指紋有什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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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953
入出國資料與生物特徵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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