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在蒐集比較標的時,下列何者屬於應進行情況調整之情況?
(A) 接近鄰里公園之遠近
(B) 親友關係人之交易
(C) 有鄰避性公共設施
(D) 有樓層差異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 B(1195), C(58), D(72), E(0) #444248
統計: A(25), B(1195), C(58), D(72), E(0) #444248
詳解 (共 2 筆)
#1155554
| 第 19 條 | 本節名詞定義如下: 一、情況調整:比較標的之價格形成條件中有非屬於一般正常情形而影響 價格時,或有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存在時,就該影響部 分所作之調整。 二、價格日期調整:比較標的之交易日期與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因時間之 差異,致價格水準發生變動,應以適當之變動率或變動金額,將比較 標的價格調整為勘估標的價格日期之價格。 三、區域因素調整:所選用之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不在同一近鄰地區內時 ,為將比較標的之價格轉化為與勘估標的同一近鄰地區內之價格水準 ,而以比較標的之區域價格水準為基礎,就區域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 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四、個別因素調整:以比較標的之價格為基礎,就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因 個別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五、百分率法:將影響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價格差異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 素逐項比較,並依優劣程度或高低等級所評定之差異百分率進行價格 調整之方法。 六、差額法:指將影響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價格差異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 素逐項比較,並依優劣程度或高低等級所評定之差額進行價格調整之 方法。 七、計量模型分析法:蒐集相當數量具代表性之比較標的,透過計量模型 分析,求出各主要影響價格因素與比較標的價格二者之關係式,以推 算各主要影響價格因素之調整率及調整額之方法。 |
15
0
#6217277
ㅤㅤ
比較標的有下列情況,應先作適當之調整;該影響交易價格之情況無法有效掌握及量化調整時,應不予採用:
一、急買急賣或急出租急承租。
二、期待因素影響之交易。
三、受債權債務關係影響之交易。
四、親友關係人間之交易。
五、畸零地或有合併使用之交易。
六、地上物處理有糾紛之交易。
七、拍賣。
八、公有土地標售、讓售。
九、受迷信影響之交易。
十、包含公共設施用地之交易。
十一、人為哄抬之交易。
十二、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
十三、其他特殊交易。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