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期貨信託事業之業務員從事之業務,包括:甲.辦理受益憑證之募集發行及銷售。乙.期貨交易及相關投資之研究分析。丙.執行基金之交易及投資。丁.基金之經營管理。戊.內部稽核。己.主辦會計。下列有關上開業務員不得相互兼任之規定何者為真?
(A)甲、乙不得相互兼任
(B)乙、丙不得相互兼任
(C)乙、丁不得相互兼任
(D)選項ABC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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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30), C(0), D(3), E(0) #839356

詳解 (共 1 筆)

#5377985
研究分析和交易投資不能同時兼任
(共 1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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