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臺灣土地銀行_八職等行員晉升九職等評審業務測驗:授信徵信催收業務(A卷)#129512
年份:114年
科目:銀行◆授信徵信催收業務
31.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六個月至十二個月者,應列為第四類授信資產。(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