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複丈之申請,下列何者正確?
(A) 因承租土地經界不明者,由承租人申請
(B) 因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或訴訟上之和解或調解成立者,由權利人申請
(C) 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合併者,由共有人之一代表申請
(D) 因建造行為需要鑑界者,得由建造執照起造人申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0), B(24), C(2), D(7), E(0) #189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