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2年 -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地政: 政府採購法、民法#128805
年份:112年
科目:國營事業◆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31. 關於債權讓與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債權之讓與,未通知債務人者,於讓與人及受讓人間,不生效力 (B)債權讓與時,未支付之利息,推定其隨同原本移轉於受讓人 (C)債權禁止扣押者,不得讓與第三人 (D)不得讓與債權之約定,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