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受刑人之接見及發受書信,以最近親屬及家屬為限,下列何者非屬最近親屬?
(A)堂兄
(B)外甥女
(C)曾孫女
(D)大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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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79), B(495), C(347), D(603), E(0) #2052708

詳解 (共 4 筆)

#3697549

所稱「最近親屬」,依監獄行刑法實施細則第80條第一項規定,包括直系血親配偶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

(A)堂兄  --------四親等旁系血親

(B)外甥女--------三親等旁系血親

(C)曾孫女--------三親等直系血親

(D)大舅子--------二親等姻親

 

 

所謂「家屬」

依民法第1123條  家置家長

                             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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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3834
旁系血親需3等親內 本人及配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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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4294
1.此題前提之接見及通信對象,現已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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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7435
本法及本細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監獄: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監獄,及監獄設置之分監、女監。
二、監獄長官:指前款監獄之首長,及其授權之人。
三、監獄人員:指第一款監獄之相關承辦業務人員。
四、家屬:指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與受刑人有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人。
五、最近親屬:指受刑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




好的,我們來示範如何計算您與外甥女的親等:

1. 理解親等計算原則:

  • 旁系血親的計算方式是:從自身數到共同的直系血親,再從共同的直系血親數到要計算的親屬,將兩段的世代數相加。

2. 計算步驟:

  • 第一段:您到共同的直系血親
    • 您到您的兄弟姊妹(您的外甥女的父母)是一親等。
    • 您的兄弟姊妹到您的父母是一親等。
    • 您到您的父母是2親等。
  • 第二段:共同的直系血親到外甥女
    • 您的父母到您的兄弟姊妹是一親等。
    • 您的兄弟姊妹到您的外甥女是一親等。
    • 您的父母到您的外甥女是2親等。
  • 總計:
    • 將兩段的親等數相加:2親等 + 1親等 = 3親等。

3. 結論:

  • 因此,您與您的外甥女是三親等旁系血親。

簡單來說:

  • 您 -> 您的兄弟姊妹 -> 您的外甥女,總共經過三個世代,所以是三親等。

希望這樣的示範能讓您更清楚地理解親等的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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