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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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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98-1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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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98-1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100220 |
科目:
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98-1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100220
年份:
98年
科目:
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
32. 船舶碰撞國際公約之意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如果碰撞屬於意 外,或由不可抗 力所造成,或者 碰撞原因不明, 則損害由遭受者 承擔
(B) 碰撞若發生在兩 船(以上)皆有 共同過失時,則 各船平均分擔責 任
(C) 發生碰撞事故時 ,船舶或其中之 一處於錨泊或以 其他方式繫泊狀 態,亦適用本規 定
(D) 如果碰撞是由於 一船之過失引起 ,損害賠償之責 任便應由該犯有 過失之船舶承擔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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