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校長任期一任為 4 年,得連任 2 次
(B)混齡編班或混齡教學之課程節數,不受課程綱要有關階段別規定之限制
(C)教師員額編制,應依教師授課節數滿足學生學習節數定之
(D)地方主管機關應以國民小學區為範圍,於偏遠地區學校置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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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6), B(217), C(109), D(197), E(0) #3189576

詳解 (共 3 筆)

#6005596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11 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以國民中學學區為範圍,於偏遠地區學校置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其進用人數、工作內容、資格順序、補助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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